农业农村部: 槟榔及其制品已全面退出食品监管
本报讯 (记者王宁)近段时间,全国多地商家下架在售槟榔及槟榔制品,引发社会关注。值得一提的是,农业农村部网站不久前公布答复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480号提案的函。围绕槟榔监管、产业发展等问题,答复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将支持海南省利用自由贸易港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发挥自贸港先行先试作用,借鉴烟草监管经验,从“特色产品”“嗜好品”管理角度,加快推进槟榔产业健康发展的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将槟榔作为地方特色农产品规范管理的试点,明确槟榔属性定位,为槟榔产品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答复称,国家卫生健康委未批准槟榔作为新食品原料管理,也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同时,认为槟榔(果实)不宜制定食品安全标准。2019年7月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槟榔未被批准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等意见,依法督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停止为槟榔生产企业核(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截至2022年2月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142家槟榔生产企业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已全部依法注销,全国范围内槟榔及其制品已全面退出食品监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推动槟榔及其制品退出食品监管过程中,与海南省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槟榔企业代表和行业组织进行了多次沟通。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槟榔监管问题,大力支持槟榔退出食品监管。2021年9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海南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将槟榔制品暂定为普通工业产品监管,作为解决槟榔监管问题的过渡性政策,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12月,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明确自2022年2月1日起生产领域不得再按食品进行生产和标识,禁止标注食用用途;自2022年4月1日起流通领域不得再销售有食品标识的槟榔制品。
据了解,槟榔是传统中药材,历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均有收录。槟榔的炮制品槟榔、炒槟榔、焦槟榔作为常用中药饮片用于临床具有悠久的历史,槟榔、焦槟榔等在中成药中也广泛使用。目前有槟榔四消丸、木香槟榔丸、疏肝平胃丸等2200余个中成药品种、1400余个药品批准文号处方中含有槟榔、焦槟榔。为尽快推进槟榔安全性相关研究,摸清现有槟榔产品的主要有害物形成和变化规律,消除不利影响,科学引导槟榔产业健康发展,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和万宁市政府已多次召集相关专家进行座谈交流和专题研究,并委托海南大学、国家果蔬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槟榔风险评估应急专项研究及围绕关键成分槟榔碱等进行槟榔成瘾性和减害增益等安全性研究。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强沟通交流,支持有关产业主体加大在药理学、农学、加工等方面的研究力度,深度开发槟榔药用价值,推动海南槟榔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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