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莒南县2家经营单位因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八不”行为被查处
近期,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压力陡然加大。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和会议要求,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八不”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7月11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线索通报,对莒南县县城范围内多家批发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其中2家单位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通过山东冷链系统提前报备、未在系统内录入相关信息,现场未能提供“冷链三证”。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进行全面核酸检测,经检测结果为阴性。在调查过程中,以上2家经营单位补充提供了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
以上2家经营单位因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现予以公开曝光。
1、莒南县中祥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2、莒南县开琴食品批发城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省、市、县明确要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山东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提醒,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冷库提供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以上要求,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静 李昊璇)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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