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口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市学校食堂添加剂规范告知书
本网讯 近日,山东省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市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等法律法规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提出明确要求。
“非必要不添加”原则。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的首要原则和根本要求,秉承“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的原则。必须严格限制添加剂使用范围和用量,优先选择不含食品添加剂的原料和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加工方式。
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等,这是明确禁止的“红线”。除亚硝酸盐外,还应严格限制甚至禁止使用人工合成色素(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等)、甜味剂(如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等)、防腐剂(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等。
严格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4年11月印发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确食品添加剂管理要求,主要明确四点:食品添加剂专人专柜保管,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分开存放。食品添加剂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明确允许使用的种类和最大用量,做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保存详细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种类、用量及相关负责人员信息。用容器盛放开封后食品添加剂的,应在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期限,并保留食品添加剂原包装。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关系师生身心健康安全。学校必须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按照食堂食品规范操作流程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确保学生在校吃的安全,让家长放心。
【责任编辑:徐荣】
- 最新动态频道 山东紧盯群众关心小切口 集中纠治一批食安突出问题 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 临沂市莒南县举行202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 全国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德州召开 青岛市202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正式启动 聚焦精细治理、执行落地问题 专家:食品安全法修订应从“细枝末节”回应民众关切 山东省德州市预付式消费监管工作机制全体会议召开 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即将在京举办 食品安全法修订改了啥?回应了哪些民生关切?一文了解 国字号盛会落地临沂!2026全国农产品产销大会(北部片区)10月22日启幕 山东省寿光市市场监管局纪台所聚焦四领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质效 国庆假期全国消费市场总体平稳 山东一案例入选全国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创新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网络平台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 市场监管总局扎实开展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工作 陈文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强调 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