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更需要“内部吹哨人”
近日,国务院食安委发布《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发挥食品从业人员“内部吹哨人”作用,鼓励其主动参与监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过去几年,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但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终端,仍有一些“潜规则”、隐患点藏匿在监管难以触及的角落。对此,仅靠外部监管力量远远不够,更需要从业者在第一时间发出预警,这就需要“内部吹哨人”的机制保障和激励支撑。《意见》将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明确举报内容、途径与奖励方式,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这一机制的推出,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的一次重要制度升级,也释放出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内部吹哨人”本质是知情者自内而外的风险报告,是监管盲区的破局利器。相比传统投诉举报,“吹哨”具有更强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准确性。试想,在食品加工环节,一名员工若能在发现违规使用原料、设备污染、操作失范等问题后第一时间上报,不仅能将问题扼杀于萌芽,也能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事故。
此次《意见》不仅明确了“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具体报告内容,还提出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实现线上报告,并对举报有功者实施分级奖励和精神激励,这标志着食品安全治理开始向“信任+制度”的方向发展。重奖举报重大隐患者,不仅体现了制度的刚性,也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吹哨人”的尊重与保护。
当然,机制的落实也需防止“纸上谈兵”。企业方面,应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旧观念,真正将“内部举报”作为安全防控的一部分,设置专人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应。监管部门则应加强系统建设,规范处理流程,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打击报复等负面行为,真正让“敢吹哨”“愿吹哨”“会吹哨”成为常态。
从2025年底重点领域率先试点,到2026年底全面覆盖,时间表已经明确。这既是一个倒计时,也是一次警示:对待食品安全,谁都没有“豁免权”。每一位从业者、每一家企业都是食品安全链条上的关键环节;每一个及时的“吹哨”,都是守护百姓“舌尖安全”的一声警钟。
只有将“吹哨人”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形成“有人吹哨、及时响应、整改到位、奖励分明”的闭环,才能在食品安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筑起更加牢固的“防火墙”。
【责任编辑: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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