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地方标准创建和评价“食品安全示范街(区)” 持续提升“食安济南”品牌
2021/3/29 10:14:43 中国食品报网 马永刚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打造“食安济南”升级版,日前,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要求》(以下简称《创建要求》)和《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评价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并于3月22日发布实施。
《创建要求》中详细规定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的基本条件、创建标准、创建流程、结果运用、动态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参与创建的街道(镇)政府、食品经营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都有具体明确的参照性和指导性。根据该标准,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进行年度复审。对未通过复审的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由济南市食药安办取消其示范资格,经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申报。存在标准中所规定的严重情形的,取消其示范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创建。
《评价规范》规定了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评价的原则、组织、流程、内容、方法与结论等具体要求,对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实地验收的指标分级、指标内容、分值及验收方法都做出了细则要求。
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的实施是该市“持续提升‘食安济南’品牌”的具体举措,是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的创新做法,将科学规范济南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的评价验收工作,系统提供评价原则、评价组织、评价流程、评价内容和方法、结论等要求。
据了解,该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活动自2017年开展以来,成功创建宽厚里、万达金街等32条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街(区)。这些街(区)发挥了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作用,逐步将食品安全街(区)由“一条线”的示范变成“一个面”拓展,不仅提升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对全市食品安全治理和保障水平都是有力的促进。(马永刚)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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