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2026/9/17 15:39:39 中国食品报网 记者 杨晓晶

  本报讯(记者 杨晓晶)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研究起草了《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食糖生产许可审查工作,适应行业产业升级、工艺革新与产品迭代发展新形势,筑牢食糖质量安全防线。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自实施以来,对稳定和提升生产环节食糖质量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与促进作用。但随着我国制糖技术发展、制糖工艺进步,食糖品种日趋多元,用糖企业及消费者对食糖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食糖行业、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一些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陆续出现。原细则的部分要求已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有必要对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相关要求修订。

  《细则》拓宽了许可适用范围,保留进行原细则中仍具有适用性的内容,将食糖、红糖等相关标准中界定的食糖类别整合至新版《细则》中,结合食糖生产实际,增加红糖、液体糖、其他糖细类,共设置10个细类,实现了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列食糖品种的全覆盖。

  《细则》所称食糖,是指以甘蔗、甜菜、原糖及其制品为原料,经相关工艺制成的产品。其中,白砂糖是指以甘蔗或甜菜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煮炼结晶和分蜜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蔗糖结晶,包括精幼砂糖。绵白糖是指以甘蔗、甜菜或原糖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溶糖)、清净处理、煮炼结晶、分蜜并加入适量转化糖浆等工艺制成的晶粒细小、颜色洁白、质地绵软的糖。赤砂糖是指以甘蔗、原糖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溶糖)、清净处理、蒸发浓缩、煮糖结晶、分蜜提取白砂糖后,用所得糖蜜经煮糖结晶等加工工艺制成的带蜜棕红色或黄褐色的糖。冰糖包括单晶体冰糖和多晶体冰糖(白冰糖、黄冰糖),单晶体冰糖是指砂糖经再溶、清净处理、重结晶而制得的单晶体大颗粒结晶糖;多晶体冰糖是指砂糖经再溶、清净处理、重结晶而制得大颗粒结晶糖,由多颗晶体并聚而成的大块冰糖。方糖是指由粒度适中的白砂糖,加入少量水或糖浆,经压制或铸造等工艺制成方块的糖。冰片糖是指以冰糖蜜或砂糖为原料加工而成的片状糖。红糖是指以甘蔗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后,直接煮炼,不经分蜜制炼而成的金黄色至黄褐色的糖。液体糖是指以甘蔗、甜菜或原糖为原料,经加工或转化工艺制炼而成的液态糖。其他糖,包括但不限于糖霜、块糖、金砂糖、全糖粉、黄方糖、黑糖、黄砂糖等。

  强化风险防控要求。原细则中重点审查糖汁清净、蔗糖浓缩结晶等传统工艺。《细则》针对近年来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食糖掺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生产工艺提出了更严格、更细化的要求。例如,明确规定食糖中不得添加淀粉糖,生产企业不得以复合糖、复配糖浆或预混粉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糖;红糖生产应具备从甘蔗处理开始的完整生产工艺;有硫漂工艺的,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规定控制二氧化硫残留量,并建立监控记录。

  提升食糖生产条件。针对部分制糖企业设备设施老旧、防护措施缺失、卫生条件较差等问题,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等相关规定,《细则》明确规定了食糖生产场所、生产作业区划分等要求,细化了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配置标准,规范了食糖常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布局等,提升了食糖生产条件要求,从生产端强化食糖质量安全保障。

  明确食糖分装要求。原细则对分装企业的审查要求相对宽泛,主要要求分装企业具备相应的原辅材料库、成品库、包装车间和实验室。《细则》则根据食糖行业季节性生产、分装企业比例较高的特点,结合监管中发现分装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情况,严格分装企业审查要求。规定分装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原料供应商审查制度,对其采购的食糖原料制定验收制度并落实;分装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生产场所,并明确各作业区划分;食糖分装不得添加其他食品原料,分装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防范生物、化学、物理污染;明确分装产品标签标注要求等。

  强化食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针对部分食糖企业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细则》全面强化了企业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标签管理、运输和交付管理、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安全防护、文件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确保从制度上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推进《细则》落地实施,持续强化食糖生产环节准入,引导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经营,推动食糖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徐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