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征集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依法严惩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违法行为,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相关线索:
一、举报范围
1.“养老”“养老服务”“老人养护服务”及保健品店、养生馆、足浴店、按摩店等涉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涉诈问题。
2.无进货单、进货台账、产品过保质期、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
3.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的违法行为。
4.在传统媒体、互联网、新媒体上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穿戴产品作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
5.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违法促销行为。
6.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制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7.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证经营行为,特别是生产销售保健品的“黑窝点”“黑工厂”“黑作坊”。
8.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虚假宣传保健器材和服务等违法行为。
9.其他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内容应与涉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相关。
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3.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三、举报方式
如发现违法行为线索,欢迎广大群众拨打莒南县市场监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线索摸排组办公电话0539--7288879,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实、查办、反馈,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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