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协发布冬季养生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数九寒天,正是冬季养生保健产品的消费旺季。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保健食品,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营养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发布冬季养生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一是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特别是少年儿童、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防商家的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二是正确识别保健食品的标志。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备案号,要看清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要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
三是正确选择购买地点。购买保健食品要到合法正规的店铺。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注明保健食品销售。购买后消费者应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四是正确选择网购电商平台。网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微商、朋友圈、微信群、不明小程序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信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消费者应注意选购风险,购买前要认真、详细阅读电商平台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作出判断,同意告知书内容后方可下单购买。
消费者如果发现利用旅游、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名义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可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杜长永)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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