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应成为商家营销标示语
2024/10/17 19:02:07 中国食品报 晓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规定:在产品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警示区,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同时警示区面积不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当前,在保健食品产品标签上标注这一警示语已成为业内的常规动作,但必须看到,这一“业内共识”并没有深入到大多数消费者的心中。
很多人关注保健食品,是因为身体患有疾病;很多人食用保健食品的目的,是改善疾病的症状甚至治疗疾病,他们评价保健食品的标准是对治病是否“管用”。把保健食品当成药物,是当前不少消费者仍未走出的误区。
毫无疑问,保健食品的根本属性是食品,“保健食品不能够预防和治疗疾病”是法律之规也是科学的结论。但在特定的营销场景中,消费者面对打动人心的产品、充满诱惑的宣传,特别是自己面临着病痛困扰以及就医艰难,冲动的背离需求的保健食品消费场景就形成了。对此,有必要推广这样一种行为——把保健食品产品标签上的警示语也变成保健食品营销场所的标示语。让消费者在消费之前就看到关于保健食品根本属性的描述,即“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这样的警示比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再看到警示标签要有效得多,也比那些“保健食品都是骗人的”“谨慎购买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会销等于骗销”的宣传要实用得多。
对于商家而言,应把“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这句话作为销售产品时的标示语加以宣传,这是一种诚信经营的体现,有效避免了经营风险的同时,也让消费者有了正确认知保健食品的路径。
保健食品在“亮明身份”这件事上做好了,保健食品的消费也就透明了。(晓理)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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