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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猴”因销售不合格吐司 被处罚5万元

食安山东网 2024-2-13 20:16:08 来源:中国网食品 作者:李青璇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期)。

  其中,绥化市兰西县天鸿家幸食杂超市销售的、标称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漳州市恰克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边纯吐司(无添加蔗糖)(308克/袋、金丝猴+图形、2023-8-20),其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18000,15000,13000,16000 ,20000 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M=100000 CFU/g,该批次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检测菌落总数时应采集同批次5个样品进行检测,5个样品检测结果最高值不得超过10⁵CFU/g,且超过10⁴ CFU/g的样品数量不得超过2个。

  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目前,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45.7元,当事人共计销售涉案产品107件,剩余93件因销售不佳产品过期当事人已自行销毁。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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