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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全面推行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制度

食安山东网 2022-12-2 9:39:26 来源:中国食品报 作者:金文

  本报讯 山东省滨州市食安办近日召开滨州市推行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员)制度会议暨首批食品安全总监颁证仪式。滨州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劳建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为A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总监代表颁发培训结业证书,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集体配餐3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总监颁发任命证书,滨州学院食堂法定代表人、中裕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会议强调,要强化主体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包保干部落实包保责任,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作为依法生产经营、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遵循,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和执行,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和企业相关规定要求。要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要求,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要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市县两级食药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检查各级落实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要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抽检、执法各个环节研究出台我市规范性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要围绕建设规范化市场监管所,建立健全市、县、所三级联动互动工作机制;要推进相关部门齐头并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联动互动工作机制;要尽快成立食品安全协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食品安全网格员的监督作用,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管理职责,巩固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成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的群众知晓度、关注度和满意度,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滨州市食安办常务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晓明主持会议,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科室负责人,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专班全体人员;部分A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设立分会场,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食品科室及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专班全体人员、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总监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金文)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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