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食安山东网 >> 最新动态 >> 浏览文章最新动态

山东严禁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等毒品原植物

食安山东网 2021-4-12 17:06:53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作者:马永刚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进一步加强山东省禁种铲毒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通告》明确,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将按照《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至1万元奖励。

  《通告》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种宣传,定期组织公安、农业、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巡查。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马永刚)

【责任编辑:张帆】



关键字:食安山东网
上一篇: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创建放心消费环境
下一篇: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铁拳”行动部署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