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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郓城:开展长江禁捕“两承诺一倡议”专项活动
【中国食品报融媒体】(王卫东)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市场监管局围绕水产品流通和餐饮环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长江禁捕“两承诺一倡议”活动,持续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现“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长江禁捕工作目标。
一是组织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市场开办者开公开承诺活动。签订《食用农产品市场(含商场超市)不卖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公开承诺书》,通过市场公示栏、墙面、店堂、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严格落实检查制度,确保市场内销售者不采购、不销售来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督促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确保销售的水产品及其制品来源合法,坚决杜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进入市场销售。
二是组织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签订《备饮服务单位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菜品公开承诺书》并在经营场所公示,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确保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来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杜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流入餐饮经营环节。
三是加强长江禁捕专项宣传。引导食用农产品市场(含商场超市)开办者和餐饮单位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在门牌、招牌、广告、菜单及线上网络订餐等宣传载体上,均不使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野生江鲜”“长江鱼虾”“江鲜”等字样。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野生鱼鲜,倡导广大消费者不吃长江野生鱼,争当“长江禁捕”工作宣传员、监督员,努力营造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查处工作。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加强索证索票等管理,将市场开办者、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和承诺书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重总内容,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涉嫌违法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目前,该项活动已全面展开,已检查全县食用农产品市场(含商场超市)1500个,餐饮服务单位1800家,“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影响力不断扩大,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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