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食安山东网 >> 法规标准 >> 浏览文章法规标准

《食用酵素》团标立项审核论证会线上举办

食安山东网 2022-11-14 17:13:37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作者:朱美乔

  本网讯 (记者朱美乔) 为进一步完善酵素标准体系建设,有助于夯实酵素产品创新的基础,为生产和消费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更好地推动酵素行业高质量发展。11月5日,中国保健协会组织召开线上《食用酵素》团体标准立项审核论证会。此次团体标准由中国保健协会酵素产业分会、广东新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公司稽查专员张晋京、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原副司长张志强、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教授朱宝利、中国农业大学食品与营养学院教授车会莲、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周邦勇、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高级工程师李萍、中国保健协会酵素产业分会会长吴英慧、中国保健协会酵素产业分会秘书长简光廷、中国保健协会酵素产业分会副秘书长陈炜、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段盛林、广东新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柏忠等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参加此次会议。中国保健协会科技发展部李妍主持会议。

  经过前期调研和征求立项意见等准备工作,本次会议主要邀请专家对团体标准具体内容进行立项审查。发起单位代表介绍了该团体标准的立项技术背景、可行性分析、涉及的范围以及团标拟定框架草稿内容。与会专家听取了申请情况,对团体标准立项可行性、拟定框架草稿内容等进行了质询和研究。指出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开展调查研究,调研酵素产品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调研国际相关产品标准情况等;二是团体标准中明确酵素定义;三是团体标准制定需有核心创新点,可综合考虑安全性、生物毒素、相应植物功能指标等要求;四是团体标准名称暂用,综合调研后再进行修改确定。

  该团体标准立项符合市场发展需求,对于规范酵素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规范产品市场秩序,促进产业规范发展十分有必要。与会专家一致同意团体标准立项审查,予以立项。

  据悉,该团体标准规定了食用酵素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食用酵素》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为酵素相关团体标准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酵素行业质量安全制度体系,推动酵素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帆】



关键字:食安山东网
上一篇: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
下一篇: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