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食安山东网 >> 健康养老 >> 浏览文章健康养老

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四项措施规范疫期药械经营行为 

食安山东网 2022-11-14 13:12:48 来源:食安山东网 作者:吴立鼎

  本网讯 近日,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药械用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进行规范,督促指导药械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确保药械购销、储存合法合规,防控用药用械质量安全。

  监督依法规范经营。要求信息可追溯、储存运输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进货渠道、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资料完整;销售药械类防控产品与普通商品、消毒杀菌产品应明示类别;严禁经营假冒伪劣的防控药械和用品。

  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熟悉疫情防控有关知识,提高员工防护意识;经营场所每日消毒,上岗员工按要求佩戴口罩及测量体温;发现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岗并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引导群众合理用药。要求营业期间药店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提供药学服务,引导顾客合理使用药品;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时要主动履行登记报告制度,登记患者信息,询问是否从疫区归来、去过疫区或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疑似患者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

  规范宣传广告行为。积极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如实介绍疫情防控药械、医用口罩与普通劳保口罩、消毒杀菌产品的区别,方便消费者依需购买;禁止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40余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05家次,从业人员800余人次、药品广告33条次,确保辖区群众用药安全,不断提高群众的购药用药满意度。

  下一步,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优化药械监管流程,持续加强“四类药品”销售管控,鼓励各店执业药师积极为居民提供用药咨询和规范开展处方审核,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辖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放心,不断提高群众的购药用药满意度。(吴立鼎)

【责任编辑:张帆】



关键字:食安山东网
上一篇: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店和医疗机构检查
下一篇: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携手共建药物警戒生态”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