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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加强药品零售店疫情防控和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食安山东网 2021-9-4 17:08:26 来源:食安山东网 作者:刘艳 吴立鼎

  为督促零售药店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管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和药品质量监管,着力提升河东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能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加强内部管控,保障药店防疫安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药械经营单位落实好从业人员每日体温检测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上岗期间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对经营场所、公共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并做好记录。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按接种新冠疫苗,严格把好进店人员入口关,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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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防护管控,保障顾客防疫安全。督促零售药店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配足消毒剂、测温仪,合理设置“一米线”,醒目处张贴健康码、出行码图识、佩戴口罩和消毒提示,严格落实“两码”联查和体温检测制度,发现“两码”异常和发热、咳嗽人员,如实记录并在两小时内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告。

  加强“四类”药品管控,保障用药规范安全。严格执行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销售流向实名登记,详细登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居住住址、联系电话、购买药品、用途等信息,做到药品销售流向可查、信息可追。严格执行处方药尤其是“四类”药品销售,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销售制度,执业药师不在岗或请假休息时,禁止销售处方药;单体药店严禁远程审方,电子处方操作流程一定要规范,必须由执业药师现场审核,确认无误签字后,方可销售处方药。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药店200余户次,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当场下达限期改正10户,对营业期间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药店当场下达限期改正2户,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关门停业整顿12户。

  下一步,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工作再深化,进一步明确药店自身主体责任,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措施,对于落实不力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店一律停业整顿,为河东疫情防控和市民用药安全保驾护航。(刘艳、吴立鼎)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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