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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郓城:“五强化”推动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食安山东网 2024-10-10 21:39:13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作者:记者 魏绵军 通讯员 张体增 白林江

  本网讯 (记者 魏绵军 通讯员 张体增 白林江)自2024年5月份全县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着重从五个方面强化发力,依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全县肉类产品市场秩序,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郓城县市场监管局成立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工作要求,编发《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效,确保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摸底排查。郓城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全县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的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清查,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完善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追踪溯源,一查到底,形成工作闭环,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案件查处。重点针对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是否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是否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内容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强化监督抽检。加大对生产、流通及餐饮环节肉类制品的抽检监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强化源头管理。组织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对我县肉制品进行专项抽检,采取现场监督检查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取原料肉、畜禽肉等调理肉制品以及牛肉干、酱牛(羊、驴)肉等熟制品,扩大摸排案件线索来源,对涉嫌犯罪线索或案件,及时通报或移送公安机关。自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全县共开展肉及肉类制品抽检生产环节47、流通环节103批次、餐饮环节44批次。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在检查过程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确保肉类及其制品质量安全;充分发挥“郓城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宣传监管成效,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检查肉类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105家次。餐饮环节食品经营单位369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6条,已督促整改落实。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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