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免受电子烟侵害”主题宣传进校园活动
2022/6/1 16:43:40 不详 未知

  为守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免受电子烟侵害。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莒南县检察院、莒南县烟草专卖局走进校园进行“免受电子烟侵害”主题宣传,同时抵制电子烟网络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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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电子烟被贴上时尚标签,对好奇心重的未成年人具有较强诱惑力。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已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6月1日县市场监管局网监科、双反科联合县检察院、县烟草专卖局走进校园进行“免受电子烟侵害”主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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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莒南县第八中学,工作人员重点围绕电子烟的危害、“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的识别与防范知识进行讲解。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烟雾中包含有毒物质和污染物,对正处于身体发育期的青少年危害尤其大。《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

  在校园进行宣传后,又对学校周边超市进行监督检查,警示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格落实电子烟销售网点警示标志的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同时要求各电子雾化烟专营店全面停止网络销售及相关广告宣传行为。

  通过该活动,进一步让未成年人了解了电子烟的安全隐患和健康风险,树立自觉远离电子烟的意识。(郭伟 王金乐)

【责任编辑:何雅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