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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发布肉类产品风险防控提示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食安山东网 2025-5-16 21:56:07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作者:记者 付宜成 通讯员 吴迪

  本网讯 (记者 付宜成 通讯员 吴迪)近日,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行业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肉类协会向国内肉类产品经营企业发布风险防控提示,旨在推动行业自律,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肉类产品。

  此次发布的风险防控提示涵盖肉类产品采购、销售、贮存等多个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在采购环节,提示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采购肉类产品时,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要按照规定仔细查验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确保所采购的肉类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这一举措将有效杜绝不合格肉类产品流入市场,从采购源头把控食品安全。

  销售环节同样受到严格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销售肉类产品时,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等详细信息,严禁在产品标识上出现误导性内容。当在销售场所进行肉类产品分割、销售时,必须在包装或销售场所的明显位置如实标注肉类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标注,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所购买肉类产品的真实情况。

  针对第三方贮存服务提供者,提示也提出了明确的主体责任要求。第三方贮存服务提供者要如实记录委托方的相关信息,认真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重要证明文件,切实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对于贮存进口肉类产品,必须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此外,从事肉类产品贮存业务的第三方冷库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确保贮存环节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指导发布风险防控提示,体现了对肉类产品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通过明确各环节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形成从采购、销售到贮存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肉类产品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相关肉类产品经营企业应积极响应,严格落实提示要求,共同维护肉类产品市场的良好秩序,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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